金融機構防制洗錢辦法第 15 條 第二款對於經檢視屬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者,不論交易金額多寡,均應依調查局所定之申報格式簽報,並於專責主管核定後立即向調查局申報,核定後之申報期限不得逾二個營業日。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7.( )金融機構對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之申報時程,下列何者正確?(A)應自發生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