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第二類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依「建築法」規定: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 積或高度,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 應視為:
(A) 新建。
(B) 增建。
(C) 修建。
(D)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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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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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g Kai Chen 國三下 (2020/09/14)
第 9 條 本法所稱建造,係指左列行為: 一、新建:為新建造之建築物或將原建築物全部拆除而重行建築者。 二、增建: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積或高度者。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 ,應視為新建。 三、改建:將建築物之一部.....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依「建築法」規定:於原建築物增加其面 積或高度,但以過廊與原建築物連接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