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甲開車不慎掉入湖中,路人乙立即跳入水中救甲。於救人過程中,乙被車門割傷手臂。乙得依何理由請 求其受傷所支出之醫療費用?
(A)依無因管理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B)依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C)依承攬契約之瑕疵損害賠償請求權
(D)依僱傭契約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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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09), B(110), C(32), D(7), E(0) #820285

詳解 (共 3 筆)

#1115147
民法第172條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者。
民法第176條 管理人受損害,得請求本人賠償其損害。
依172條乙救甲未受委任,也無義務之行為屬於無因管理。
救人的過程受傷之情形適用176條請求本人賠償其損害
以下類似的情況,轉貼自國語日報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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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2953
答案A我也選A為何扣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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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7973
→依民法第二編債-第一章通則-第一節債之...
(共 37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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