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4 屆初階外匯人員專業能力測驗試題:進出口外匯業務#124629
年份:113年
科目:進出口外匯
7.開狀銀行向國外押匯銀行作拒付通知時,通知內容應敘明哪些事項? (A)僅列舉銀行拒付之任一瑕疵即可 (B)列舉銀行拒付之全部瑕疵即可 (C)僅說明單據之現狀或去向 (D)應表明銀行拒絕兌付或讓購、拒付有關之全部瑕疵,並敘明單據之處理,例如留置單據待提示人指示或退還單據 給提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