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未遂(刑27刑27必減或免刑)指行為人從事犯罪行為後,出於自由意志而自願中止犯罪行為並防止犯罪結果發生。例如A拿刀砍殺B,B遭砍中後倒地且血流如注,A良心發現叫救護車將B送醫希望救活B,而B也因此脫離險境,此時A即屬殺人罪的中止未遂。
本題甲心生悔意主動放棄殺害乙行為(消極放棄犯行),之後有叫救護車(積極防止結果發生行為),而乙也確實沒有死亡(殺人未既遂)但在救護車抵達前,乙遭路人送醫救治,因為路人的出現造成兩者無因果關係存在,所以才適用準中止犯規定「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中止犯與準中止犯用因果關係去判斷
7. 下列何種情形,甲成立《刑法》第 27 條第 2 項準中止未遂? (A)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