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中華民國憲法明定被告未經審判確定有罪前,推定為無罪,所以對於警察來說 在偵查過程中,應將被告視為無罪,保障其人權不受侵害,以免誤判,問下列何者為誤?
(A) 警察機關對於被告不必告知其權利
(B) 對待被告應以禮相待
(C) 告知被告得選任辯護人
(D) 於夜間訊問被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17), B(7), C(9), D(68), E(0) #3365764

詳解 (共 3 筆)

#6377764
刑事訴訟法亦有規定 第 9...
(共 21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6856737
提審法第2條 刑事訴訟法第95條告知義...
(共 9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0
#6415804

基本常識題,無罪推定,你當然應該要告知嫌疑人他享有那些基本權利(電視劇常演吧),應該比較會誤導的是夜間詢問,但如果有注意最近的時事,應該不會被騙到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