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51條: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三個月。
並依同法第49條:召集國民大會臨時會,補選正副總統,其任期以補足原任總統未滿之任期為止。
7. 行政院院長代行總統職權時,其期限不得逾幾個月: (A)一個月 (B)二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