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_儲備職員甄選試題_一般業務人員: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13617 |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_儲備職員甄選試題_一般業務人員: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13617

年份:112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70.甲簽發支票給乙,發票地為台中市,付款地為台北市,乙背書轉讓給丙,丙再背書給丁,丁未於發票日後 15 日內為付款之提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對甲、乙喪失追索權
(B)丁對甲、乙及丙均可行使追索權
(C)丁對甲、乙均可請求,但如使甲、乙受損失時,在票面金額之範圍內,應負賠償責任
(D)丁對甲可請求,但如使甲受損失時,在票面金額之範圍內,應負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5926464
未解鎖
第 134 條發票人雖於提示期限經過後,...
(共 7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192248
未解鎖
#132未於期限內付款提示者,或不於拒絕...
(共 1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