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同時管理兩個同類型基金時,申請登記時,兩個基金規模合..-阿摩線上測驗
1F 幫我打氣祝福您「上榜」(通 大二上 (2020/01/26)
三) 在下列情形下,一個基金經理人可同時管理兩個基金 1 公司已發行四個 (含) 以上之基金,並擁有四個 (含) 以上之研 究分析人員。 2 所管理之兩個基金應屬投資國內之股票型或平衡型基金。 3 基金經理人應具備二年以上管理基金之經驗。 4 申請登記時,二個基金規模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五十億元。 5 為維持投資決策之獨立性及其業務之機密性,除應落實「中國牆 」制度外,公司應建立「中央集中下單制度」,即完善建構投資 決策過程的監察及稽核體系,以防止利益衝突或不法情事;並基 於內稽內控制度之考量,應將投資決策及交易過程分別予以獨立 。 |
2F Kevin Lin 大一上 (2020/02/05)
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同時管理或協管其他基金之相關事項,放寬平衡型基金及多重資產型基金經理人得相互兼任。(金管證投字第10500485092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令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