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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何等期限內完成審議?
(A)應於三個月內為之,不得予延長
(B)應於一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延長二次
(C)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一次二個月
(D)應於六個月內為之,不得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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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vivian721438 國三下 (2015/02/28)
訴願85條
2F
orz1023 研一上 (2021/07/13)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應於三個月內為之;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訴願人及參加人。 延長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二個月。 前項期間,於依第五十七但書規定補送訴願書者,自補送之次日起算, 未為補送者,自補送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其依第六十二規定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未為補正者,自補正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

20.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何等期限內完成審議? (A)應於三個月..-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