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
本會依憲法77條規定掌理全國公務員之懲戒事宜,凡遇公務員有違法失職情事,不論職等高低、政務官或事務官,統由本會依法審議。 現行本會組織法規定置委員長一人,特任,並任委員,綜理會務,監督所屬職員。置委員9人至15人,簡任第14職等,依法獨立審議懲戒案件。委員除須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所規定之任用資格外,尚需符合組織法特定之任用條件。現任諸位委員,皆對法律有深入之研究,並有豐富之行政經驗,而且均為資深法官。
17.公務員懲戒法上之懲戒,由那一機關所轄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掌理?答案顯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