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倘若行政院陸委會委託海基會從事某項公權力之行為,人民若因海基會該項行為而受..-阿摩線上測驗
1F
|
2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9/05/07)
1.國家賠償法第4條第1項規定:「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2.例如,某縣政府基於給付行政,對某私立國民小學學童提供營養午餐,委託該校辦理,如因該校教職員的故意或過失行為,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時,則該校為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團體,其教職員應視同縣政府之公務員,縣政府即是賠償義務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