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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行政法大意(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數行政機關對同一事件,依規定均有管轄權時,應如何處理?
(A)各自繼續處理,不受影響
(B)由受理在後的機關管轄
(C)由受理在先的機關管轄
(D)共同管轄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安檸 (邀請碼79713) 大二下 (2022/10/02)

行政程序法 第 13 條
同一事件,數行政機關依前二條之規定均有管轄權者,由受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受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管轄之必要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管轄。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前項機關於必要之情形時,應為必要之職務行為,並即通知其他機關。

均有管轄權時:先受理>協議定之>共同上級指定>各自上級協議定之

引用法規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5

5.數行政機關對同一事件,依規定均有管轄權時,應如何處理? (A)各自繼續處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