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基金數不得超過三檔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發行具資產配置理念之傘型基金,並應遵守下列事項:一、子基金數不得超過三檔,且應一次申請同時募集;當任一子基金未達 成立條件時,該傘型基金即不成立。(C錯)二、子基金得依資產配置理念,選擇某一種類基金為區隔配置或交叉組合 各種類基金。(B)三、每一子基金應簽訂個別之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並敘明下列事項:(一)當任一子基金未達成立條件時,該傘型基金即不成立。(二)子基金間不得有自動轉換機制,子基金間之轉換應由投資人申請方 得辦理,其轉換費用得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自行訂定。(D)
14.傘型基金以資產配置為其理念,下列有關傘型基金之規範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