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原則上不得投資非自用不動產,例外情形為下列四項:
一。營業所在地不動產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二。為短期內自用需要而預購者。
三。原有不動產就地重建主要部分為自用者。
四。提供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文化藝術或公益之機構團體使用,並經報主管機關洽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者。
上述非自用不動產,可投資限額為銀行"淨值之百分之二十"。
63. K商業銀行欲購買不動產,下列敘述何者不符合銀行法之規定? (A)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