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民法第 7 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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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F 全國榜首 高一上 (2021/06/28)
民法第 7 條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在此之「視為」 一語,乃是: (A)類推適用 (B)擬制 (C)可舉反證推翻 (D)當然解釋 法律適用的方法, 種類如下: (一) 推定: 係指就某事物之存在與否無可認定 ,即衣可得而知之事理,或参考周遭情勢以為推論斷定者。如第 九條第一項:「受死亡宣告者,以判決内所確定死亡之時,推定其為死亡。」 (二)擬制:指不論事實存在與否根據法之政策,不問其事實真相為何,而為之擬定。其不得證推之。 例如:民法第七條:「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 (三 )類推適用: 乃比附援引,「相類案件應為相同處理」是類推適用的基本原理。亦即將法律於...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