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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於財產訴訟事件,兩造當事人達成訴訟上和解,法院應如何處理?
(A)應為原告本案敗訴之判決
(B)應為被告本案敗訴之判決
(C)應令書記官作成和解筆錄
(D)應依職權認定相關待證事實之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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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米漿漿 國二上 (2016/10/25)
貼上法條方便大家看:) 民事訴訟法 第379條(和解筆錄)   試行和解而成立者,應作成和解筆錄。(A)  第二百十二條至第二百十九條之規定,於前項筆錄準用之。  和解筆錄,應於和解成立之日起十日內,以正本送達於當事人及參加和解之第三人。  依第三百七十七條之一或.....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109年希考運祈佑 國三上 (2015/04/10)
(C)選項→民訴§379第一項
(A)、(B)選項 → 民訴§384
3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6/29)
(A) 應為原告本案敗訴之判決→原告捨棄
(B) 應為被告本案敗訴之判決→被告認諾
(D) 應依職權認定相關待證事實之真偽→自由心證認定相關事實之真偽

36 於財產訴訟事件,兩造當事人達成訴訟上和解,法院應如何處理? (A)應為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