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每年 10 月國內皆有同志大遊行,2012 年以「革命婚姻:婚姻平權、伴侶多..-阿摩線上測驗
11F Eazywang 大二上 (2023/07/17)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於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公布。 |
12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12/23)
(0870528 制定)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3 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理由 一、同居者係指有實質上之婚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等關係而言。 二、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範圍不宜過廣,故設定五親等以內。
(0960305 全文修正)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3 條 本法所定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 查看完整內容 |
13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3/12/24)
(1080517 制定)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 第 20 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理由 一、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之認可,依個案判斷其收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並準用民法有關收養之規定。 二、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後,依本條準用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結果,其與被收養子女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同,是民法及其他法律中有關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之規定,自有適用,附此敘明。
(1120516 修正) 第 20 條 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