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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司法院釋字第 702 號解釋指出:民國 98 年修正公布之教師法對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不得聘任為教師」 之規定,完全扼殺當事人改正的機會,因此認定違憲。此項大法官的解釋應該是依據下列何項原則?
(A)比例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法律保留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nna 大一上 (2015/05/13)
然而終身禁止對人民工作權所造成的限制過.....看完整詳解
10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17/07/17)

依題目解沒問題,所以簡單。但依常識來解,問題很大因為還有相關的不得開計程車。題目有說的,依題目就不會有爭議,如果這樣還能有爭議,就是出題著的問題。題目的條件如下

.25 司法院釋字第 702 號解釋指出:民國 98 年修正公布之教師法對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者「不得聘任為教師」 之規定,完全扼殺當事人改正的機會,因此認定違憲。此項大法官的解釋應該是依據下列何項原則? 
(A)比例原則     (完全…,所以比例)
(B)信賴保護原則   (題目沒說政府有公佈認證行為不檢可以當老師,所以有人才去當老師)
(C)法律保留原則    (法律有規定教師法 題目有說,且題目並也沒有特別提違反保留原則抵觸憲法工作權) 
(D)誠實信用原則  (政府沒做假……此題目中沒說)

依題目有說的解,不是申論題…。

會用犯罪者不能開計程車來考,或其它方式也不是不行

11F
今年必上 高三上 (2017/09/20)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7條第1項規定,指出曾犯故意殺人、強盜、搶劫、搶奪、擄人勒贖等暴力犯罪、兒少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懲治走私條例或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者,經判刑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交付感訓確定者,均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

1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3/03/03)

類題
14.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702 號解釋文認為,教師於行為不檢有損師道時,禁止終身再任教職確實能達成保障學生受教權的作用,然而終身禁止對人民工作權所造成的限制過於強烈,因而違反下列那一原則而宣告違憲?
(A) 比例原則
(B) 平等原則
(C) 法律保留原則
(D) 信賴保護原則
初等/五等/佐級◆公民-102年 - 102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一般行政:公民#13893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

48.依教師法第 14 條規定,中華民國 102 年 6 月 2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因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而解聘或不續聘之教師,除屬性侵害行為;性騷擾、性霸凌行為、行為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者外,至少多久得再聘任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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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司法院釋字第 702 號解釋指出:民國 98 年修正公布之教師法對於行為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