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依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第 6 條規定,有關特殊教育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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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12/23)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 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5 月 08 日 第 6 條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 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 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 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