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條(立法目的)
公務人員之任用,應本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之旨,初任與升調並重,為人與事之適切配合。
3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應本下列那項原則,為人與事之密切配合? (A)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