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876條(法定地上權)
Ⅰ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僅以土地或僅以建築物為抵押者,【於抵押物拍賣時,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及範圍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者,得聲請法院以判決定之。Ⅱ設定抵押權時,土地及其土地上之建築物,同屬於一人所有,而以土地及建築物為抵押者,【如經拍賣,其土地與建築物之拍定人各異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地上權 Erbbaurecht 地上権
地上權在民法上是除了自有的土地以外,可以使用他人土地的一種權利,所以被歸屬為「用益物權」。例如:A為了能在B的土地上建築房屋,兩人協議以設定地上權的方式租用其土地,並向地政機關辦理設定地上權登記。登記後,A便成為該土地的地上權人,並取得物權。
43 甲於下列何種情形,不得單獨申請土地登記? (A)因臺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