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1 甲、乙於某日訂立買賣契約(下稱系爭契約),約定甲以新臺幣(下同)30 萬元向乙購買 A 骨董。 事後,甲以 A 骨董為仿冒品,其係受乙詐欺而訂立系爭契約為由,拒絕給付價金。試問下列選項所 敘述之訴訟,何者全部欠缺訴之利益?①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准甲撤銷簽訂系爭契約之意 思表示 ②乙列甲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確認 A 骨董非仿冒品 ③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確 認兩造間就 A 骨董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④乙列甲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甲給付乙 30 萬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Ivan0829 小一下 (2017/05/21)
1.依民法92條,以意思表示撤銷即可。2....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19/12/08)


(一)受相對人乙詐欺而訂立系爭契約,表意人甲應以意思表示撤銷契約(民法§116),如以訴訟主張撤銷之,自係欠缺訴之利益,①之論述係屬正確。-------  簡單來說 提撤銷就可以了不用打官司
(二)非法律關係之基礎事實,非屬確認之訴之客體,「」②之論述「A 骨董是
否為仿冒品」係屬一般事實,不得提起確認之訴,如提起之,係屬確認利益之欠缺。----------跟本案沒有牽連關係

(三)「就 A 骨董之買賣關係不存在」乃屬現在之法律關係,得為確認之訴的客
體,③之論述「甲列乙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確認兩造間就 A 骨董之買
賣關係不存在」具備訴訟利益。
(四)④之論述「乙列甲為被告,聲明求為判決命甲給付乙 30 萬元」具備訴訟
利益。
3F
Lin Tony 大四下 (2020/01/07)

意思表示
是否為真品
買賣關係
給付30萬

71 甲、乙於某日訂立買賣契約(下稱系爭契約),約定甲以新臺幣(下同)30 萬元..-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