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規定,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鈹等以外之乙類特定化學物..-阿摩線上測驗
2F 猛烈社長 大四下 (2024/04/01)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0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鈹等以外之乙類物質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製造場所應與其他場所隔離,且該場所之地板及牆壁應以不浸透性材料構築(選項A),且應為易於用水清洗之構造。 二、製造設備應為密閉設備(選項B),且原料、材料及其他物質之供輸、移送或搬運,應採用不致使作業勞工之身體與其直接接觸之方法。 三、為預防反應槽內之放熱反應或加熱反應,自其接合部分漏洩氣體或蒸氣,應使用墊圈等密接。 四、為預防異常反應引起原料、材料或反應物質之溢出,應在冷凝器內充分注入冷卻水(選項D)。 五、必須在運轉中檢點內部之篩選機或真空過濾機,應為於密閉狀態下即可觀察其內部之構造,且應加鎖;非有必要,不...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