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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2 依司法院釋字第 326 號解釋,都市計畫法第 42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稱之河道,係指下列何者?
(A)因地勢自然形成之河流
(B)依水利法公告之原有行水區
(C)連接水陸之航道
(D)就都市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而合理規劃所設置之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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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EMY65 高三下 (2015/02/06)
解釋字號釋字第 326  解釋公布日期民★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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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Rku. 大二下 (2020/10/20)

解釋字號
釋字第 326 號
 
解釋日期
民國 82年10月8日
 
解釋爭點
自然形成之河流及因之而公告之原有「行水區」是否為公共設施用地? 
 
解釋文
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河道,係指依同法第三條就都市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而合理規劃所設置之河道而言。至於因地勢自然形成之河流,及因之而依水利法公告之原有「行水區」,雖在都市計畫使用區之範圍,仍不包括在內
 
理由書
都市計畫係指在一定地區內有關都市生活之經濟、交通、衛生、保安、國防、文教、康樂等重要設施,作有計畫之發展,並對土地使用作合理之規劃而言,都市計畫法第三條定有明定。同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之河道,係指依首開規定合理規劃所設置,且依其第二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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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依司法院釋字第 326 號解釋,都市計畫法第 42 條第 1 項第 1 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