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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土地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因需用土地人變更工程設計,致徵收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應如何處理?
(A)廢止徵收
(B)撤銷徵收
(C)徵收失效
(D)收回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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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Riva 小六下 (2015/10/20)
廢止徵收-合法之徵收處分,使其向將來失其效力.....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JEREMY65 高三下 (2015/12/25)

土地徵收條例 第 49 條(徵收之撤銷及廢止)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需用土地人應切實按核准計畫及所定期限使用。在未依徵收計畫完成使用前,需用土地人應每年檢討其興辦事業計畫,並由其上級事業主管機關列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撤銷】徵收:
一、因【作業錯誤】,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二、公告徵收時,都市計畫已規定以【聯合開發】、【市地重劃】或【其他】方式開發。但以聯合開發方式開發之土地,土地所有權人不願參與聯合開發者,不在此限。

已公告徵收之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徵收:
一、因【工程變更設計】,致原徵收之土地不在工程用地範圍內。
二、依徵收計畫開始使用前,【興辦之事業改變、興辦事業計畫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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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33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已公告徵收之土地,因需用土地人變更工程設計,致徵收土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