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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檢定(教檢)◆教育理念與實務(舊名:教育原理與制度)(幼兒園、特殊教育、國民小學、中等學校)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根據「教師法」規定,下列有關我國教師權利義務的敘述,何者正確?
(A)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及進修等,既是教師權利,也屬教師義務
(B)教師不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C)教師在自由心證下得視情況透露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D)教師享有自行決定是否擔任導師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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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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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賢翰 高二下 (2015/01/29)
第 16 條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       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看完整詳解
2F
林姿儀 小四下 (2016/01/22)
可是他只是「享有權利」,而沒有義務耶,這題是不是該送分?
3F
永福橋流浪者 高一上 (2016/02/17)
教師法第四章(第16、17、18、18-1條)權利義務
(A)第16條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第17條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B)第16條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
       教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C)第17條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D)第17條 九、擔任導師。

34.根據「教師法」規定,下列有關我國教師權利義務的敘述,何者正確? (A)從..-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