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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1.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A)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B)因業務需要
(C)因被投資銀行爲關係企業者
(D)因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銀行之人事需要者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Michelle Liu 小五下 (2015/01/22)
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2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5/01/27)
原本題目:

61.悔断傲腚’銀行ft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働删壬何。酿下列倾重清形,得細皮投«?之歸或監察人? (A)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B)因業務需要 (C)因被投資銀行爲關係企業者 (D)因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銀行之人事需要者

修改成為

61.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於下列何種情形,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A)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 (B)因業務需要 (C)因被投資銀行爲關係企業者 (D)因直接或間接控制被投資銀行之人事需要者
3F
JollyHugo 高二上 (2019/03/10)

銀行法

第 35-1 條

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

61.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於下列何種情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