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關於公法上請求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因3 年..-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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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zoe 幼兒園下 (2022/09/09)
1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2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3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 程序 132 條 >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之時效,自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後,重行起算 < 程序 133 條 > 因行政處分而中斷時效之請求權,於行政處分不得訴請撤銷後,其原有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 程序 134 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