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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8 下列那一項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A)外銷貨物因違約而給付之賠償
(B)營利事業依契約約定代外籍幹部繳納之所得稅
(C)依法提列之備抵呆帳
(D)營利事業租用不動產依契約約定由其負擔之房屋稅及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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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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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es781227 (2015/03/04)
(A)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4-1條 外銷損失: 一、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因解除或變更買賣契約致發生損失或減少收     入,或因違約而給付之賠償,或因不可抗力而遭受之意外損失,或因     運輸途中發生損失,經查明屬實者,應予認定。其不應由該營利事業     本身負擔,或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損失。  (B)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0條 稅捐: 一、個人綜合所得稅及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     二條規定追繳或繳納之營業稅,不得列為本事業之費用或損失。 (C)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63條 未實現之費用及損失,除屬所得稅法第四十八條所定短期投資之有價證券 準用同法第四十四條估價規定產生之跌價損失、本準則第五十條之存貨跌 價損失,第七十一條第八款之職工退休金準備、職工退休.....看完整詳解
2F
qsugar42 幼兒園下 (2017/06/30)

(D)營所稅查核準則90條第七款

租用或借用不動產或交通工具等之稅捐,經契約約定由承租人或借用人負擔者,應視同租金支出。

3F
lynne11177 小六下 (2019/11/30)

(D)應該查核準則第90條第8款

18 下列那一項於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A)外銷貨物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