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下列何種情形依法得使用警棍制止之? (A) 指揮交通(..-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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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4)
(A) 指揮交通 得警棍指揮 (B) 疏導群眾 得警棍指揮 (C) 戒備意外 得警棍指揮 (D) 避免非常變故 得警棍制止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3 警械使用條例 第 3 條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使用警棍制止: 一、協助偵查犯罪,或搜索、扣押、拘提、羈押及逮捕等須以強制力執行時。 二、依法令執行職務,遭受脅迫時。 三、發生第4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認為以使用警棍制止為適當時。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2&flno=4 警械使用條例 第 4 條 I.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