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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不服警察職權之行使時,得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以義務人提出為限
(B) 警察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C) 警察認為異議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D) 經義務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E) 人民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請求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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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7F
Yu-Fei Wang 高二下 (2019/04/01)

(E) 人民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請求損失補償 =>國家賠償

損失補償 =>人民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情事=>合法

8F
PASS 國二上 (2019/04/20)

(E) 應改為損害賠償

9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5)

(A) 以義務人提出為限


義務人 或 利害關係人



V(B) 警察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正確


依據釋字第535號解釋,由執勤當場階級最高或最資深的員警決定異議有無理由。



V(C) 警察認為異議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正確


依據釋字第535號解釋,由執勤當場階級最高或最資深的員警決定異議有無理由。



V(D) 經義務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正確



(E) 人民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請求損失補償



得損害賠償



得訴願、得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 第 7 條,合併請求損害賠償給付


違法:損害賠償、國家賠償

合法、依法: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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