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二十九條規定,人民不服警察職權之行使時,得當場陳述理由,..-阿摩線上測驗
7F
|
8F
|
9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5)
(A) 以義務人提出為限 義務人 或 利害關係人 V(B) 警察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正確 依據釋字第535號解釋,由執勤當場階級最高或最資深的員警決定異議有無理由。 V(C) 警察認為異議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 正確 依據釋字第535號解釋,由執勤當場階級最高或最資深的員警決定異議有無理由。 V(D) 經義務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正確 (E) 人民因警察行使職權有違法情事,致損害其權益者,得依法請求損失補償 得損害賠償 得訴願、得行政訴訟,依行政訴訟法 第 7 條,合併請求損害賠償給付 違法:損害賠償、國家賠償 合法、依法:損失補償 https://law.m...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