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下列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時效」之敘述,何者正確? (A) 違序行為逾二個月..-阿摩線上測驗
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20/05/18)
原本題目: |
5F 小明 小五上 (2020/11/25)
V(A) 違序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 違序行為逾2個月的「追究時效、裁處權時效」,警察機關不得訊問、不得處罰、不得移送法院,但是警察機關得調查 V(B) 違序行為逾二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移送法院 違序行為逾2個月的「追究時效、裁處權時效」,警察機關不得訊問、不得處罰、不得移送法院,但是警察機關得調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31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31 條(追究時效、裁處權時效) I. 違反本法行為,逾2個月者,警察機關不得訊問、處罰,並不得移送法院。A B (但是警察機關「得調查」) II. 前項期間,自違反本法行為成立之日起算。但其行為有連續或繼續之狀態者,自...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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