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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法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甲乙為姐妹,丙丁為父子,丙娶甲後,其後丁欲與乙結婚。有關丁與乙婚姻之效力如何?
(A)無效
(B)有效
(C)得撤銷
(D)看父丙的意思決定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Chauwei 大二上 (2015/07/04)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1F
小P 研一上 (2017/08/06)

請問一個噁心的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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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lorita.vivard 大一下 (2017/10/21)
丙甲結婚,題目沒說甲有收養丁,那麼丁跟乙結婚不違反民法的禁婚規定。若有收養,丁跟乙就是旁系(擬制)血親三親等,就不能結婚。 @@ 個人理解,有誤請指教,感謝。
23F
Tiau Ui Po 大三下 (2018/08/02)
1. 把關係圖圖畫出來。 2. 人不能跟自己的父母、岳父母、公婆結婚,這叫亂倫囉!

28.甲乙為姐妹,丙丁為父子,丙娶甲後,其後丁欲與乙結婚。有關丁與乙婚姻之效力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