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一、解釋憲法。二、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四、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
1.司法院大法官之職權,不包含下列何項? (A)解釋憲法 (B)統一解釋法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