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 第 19 條
I. 行政機關為發揮共同一體之行政機能,應於其權限範圍內互相協助。
II. 行政機關執行職務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無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協助︰
一、 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二、 因人員、設備不足等事實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三、 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四、 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文書或其他資料,為被請求機關所持有者。
五、 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六、 其他職務上有正當理由須請求協助者。
概念
行政機關作成公法上職務行為時,基於法律或事實需要,請求其他行政機關予以協助。
性質
職務協助僅為臨時性及輔助性之行為,受請求機關不因之而代理請求機關,亦不產生管轄權之變更。
下列何者非機關協助之要件? (A)得向有隸屬關係之其他機關請求 (B)因法律上之原因,不能獨自執行職務者 (C)執行職務所必要認定之事實,不能獨自調查者 (D)由被請求機關協助執行,顯較經濟者
答案-A
地方建管機關於執行違章建築拆除作業時,商請當地警察機關派員維持秩序,此為: (A)權限之委託 (B)權限之委任 (C)委託行使公權力 (D)職務協助
答案-D
15.依行政程序法第 19 條規定,有關行政機關之間的職務協助,下列何者敘述為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