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依據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指引,下列何者非學校衛生護理人員職責?
(A)負責建立醫療院所、家長及地方人士等資源,推展健康促進工作
(B)協助收集並編製衛生教育資料
(C)協助提出學校照明改善計畫
(D)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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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6), B(20), C(221), D(29), E(0) #3457583
統計: A(96), B(20), C(221), D(29), E(0) #3457583
詳解 (共 3 筆)
#6600947
依據 教育部《學校衛生工作指引》,學校衛生護理人員的職責主要集中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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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健康評估與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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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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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預防與緊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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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醫療院所、家長及社區資源的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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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辦理學校衛生委員會工作
而 學校照明改善計畫 屬於學校環境衛生管理範疇,通常由總務或設備管理單位負責,護理人員雖可提供健康建議,但不是其主要職責,因此為「非」護理人員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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