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公開發行公司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如依規定評估結果均較交易價格為低者,應就不動產交易 價格與評估成本間之差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俟符合規定情況時,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後,始 得動用該特別盈餘公積,前揭情況何者為非?
(A)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認列跌價損失
(B)高價購入之資產已處分
(C)取消交易,恢復原狀
(D)公司提報股東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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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 B(41), C(153), D(232), E(0) #1610350

詳解 (共 1 筆)

#2480190
「○○股份有限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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