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根據大法官會議第535號解釋文,警察依據《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執行臨檢勤務,
如果所欲達成之目的與所採行之手段違反比例原則,此一行政行為則屬違憲行為,
因此警察臨檢將不得任意為之。根據此解釋文,請問下列哪些敘述是錯誤的? (甲)
此一解釋文讓警察的社會地位愈來愈低(乙)立法機關立法與行政機關執法都應遵
守比例原則(丙)《警察勤務條例》之法位階屬於命令層級(丁)大法官會議是司法訴
訟制度中之終審機構(戊)對警察執行臨檢勤務規範是為避免人民權利受到不當侵害。
(A)甲乙丙
(B)丙丁戊
(C)甲丁戊
(D)甲丙丁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甲) 讓警察依法行事 (丙)XX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