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為第 22 條
同一行為,不受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二次懲戒。
同一行為已受刑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仍得予以懲戒。其同一行為不受刑
罰或行政罰之處罰者,亦同
3.依公務員懲戒法,同一行為已為不起訴處分或免訴或無罪之宣告者,仍得為懲戒處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