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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再審之訴自判決確定時起,逾多久則不得提起?
(A)五年
(B)二十日內
(C)三年
(D)三十日內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Chou_Lin 國二上 (2015/07/28)
行政訴訟法276條再審之訴應於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前項期間自判決確定時起算,判決於送達前確定者,自送達時起算;其再審之理由發生或知悉在後者,均自知悉時起算。依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項提起再審之訴者,第一項期間自解釋公布當日起算。再審之訴.....看完整詳解
2F
z1991088 大三下 (2015/07/27)
請問答案為什麼有五年?
4F
Lan 高三下 (2015/12/20)
*行政程序「再開」:應自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三個月內為之
*再審: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如已逾五年者,不得提起。

16.再審之訴自判決確定時起,逾多久則不得提起? (A)五年(B)二十日內(C)..-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