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二條:公務人員身分、官職等級、俸給、工作條件、管理措施等有關權益之保障,適用本法之規定。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公務人員,係指法定機關(構)及公立學校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律任用之有給專任人員。
36.公務人員保障法上之公務人員,不包括:答案顯示: (A)政務官(B)公立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