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娃娃車的敘述何者為誤?
(A) 車子年齡不得超過10年
(B) 出入口第一階距地踏步高至多三十公分,其餘各階高度至多二十公分
(C) 司機需具備一般駕照,年齡不超過56歲
(D) 車身倒三角形標誌為深紅、深黃相間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6), B(231), C(3334), D(133), E(1) #62022
統計: A(76), B(231), C(3334), D(133), E(1) #62022
詳解 (共 10 筆)
#37694
(1)基於幼童人體工學考量,出入口第一階距地踏步高至多三十公分,並應設置隨車人員在旁扶持幼童上下車,其餘各階高度至多二十公分,以協助幼童順利上下車,並提昇安全性。
(2)階梯有效寬度至少五十公分,以避免階梯過於狹窄,導致幼童上下車不便或造成推擠傷害。
(3) 駕駛員:
1.領有職業駕照,且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
2.每年定期檢查身體,並有合格之體檢證明。
3.年齡不超過六十五歲。
79
0
#319124
最新的辦法是 司機未滿65歲喔!
32
0
#608712
名 稱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發布日期民國 101 年 06 月 13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第 4 條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出廠年限逾十年者,應予汰換
,並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逾出廠十年,未依前項規定汰換並向公路監理機
關辦理異動登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原核准,並通知
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
第 10 條
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事項外,
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二、具職業駕駛執照。
三、最近二年內無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
駛人者,不在此限。
18
0
#217583
Ø 幼童專用車駕駛人必須領有職業駕駛執照,不得超過60歲,最近二年內無肇事紀錄,且體格檢查合於標準。每年定期檢查身體,並有合格之體檢證明。
12
0
#1244009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輛與其駕駛人及隨車人員督導管理辦法 |
| 民國 102 年 12 月 02 日 |
| 第 4 條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不得逾出廠十年。出廠年限逾十年者,應予汰換 ,並應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異動登記及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齡逾出廠十年,未依前項規定汰換並向公路監理機 關辦理異動登記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廢止其原核准,並通知 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幼童專用車牌照。 |
| 第 10 條 | 幼童專用車之駕駛人,除不得有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各款所定事項外, 並應同時符合下列各款之規定: 一、年齡六十五歲以下。 二、具職業駕駛執照。 三、最近二年內無違規記點及肇事紀錄。但肇事原因事實,非可歸責於駕 駛人者,不在此限。 |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顏色及標識標準圖
幼兒園幼童專用車之車身顏色及標識,應符合下列規定,並不得增加其他標識或廣告:. 一、車身的配色如圖一,標準色如圖二。 二、標誌以深紅、深黃相間配色:. (一)倒三角形(V)黃色部分,應使用合於規定之反光識別材料,規格如圖三。
車輛規格規定
2015年4月5日
4.2.1.1 幼童專用車出入口第一階距地踏步高至多三十公分,其餘各階高度至多二十公分;階梯有效寬度至少五十公分。
7
0
#193288
應該是年齡不超過60歲,支持3F
2
0
#51532
年齡不超過60歲
2
0
#51531
司機具備職業駕照
1
0
#136454
請問這是依哪條法規呢?
0
0
#136548
每個縣市都有法源~~可以去爬文~~不過大致上是一樣的~~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