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76條 載運客、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乘坐人超過規定數額。
二、裝載貨物超過規定重量或超出車身一定限制。
三、裝載容易滲漏、飛散、有惡臭氣味及危險性貨物不嚴密封固或不為適當之裝置。
四、上、下乘客或裝貨物不緊靠路邊妨礙交通。
73. 慢車駕駛人,載運客貨有何種情形時,會被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