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 第 70 條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刑事訴訟 委任律師 一定要書面
民事訴訟可以庭期中以言詞委任
(A)受普通委任的訴訟代理人得代理...
22 關於民事訴訟的訴訟代理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普通委任的訴訟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