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依照「師資培育法」第七條之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下列哪些課程? 甲、普通課程;乙、專門課程;丙、教育專業課程;丁、教育實習課程
(A)甲乙丙丁
(B)甲乙丙
(C)乙丙丁
(D)甲丙丁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Esther Chan 國三下 (2015/02/27)
師資培育法重點1.普通課程:學生應修習之共同課程。2.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專程之專門知能課程。3.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4.教育實習課程:為培育教師之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u834816123 高一上 (2020/04/07)

107年已修法 

答案應改成B


師資培育法第 3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師資培育:指專業教師之培養,包括師資職前教育、教育實習及教師

    在職進修。

二、師資培育之大學:指師範大學、教育大學、設有師資培育相關學系或

    師資培育中心之大學。

三、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指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前,依本法所接受之各項有

    關課程,包括普通課程、教育專業課程及專門課程。

四、普通課程:為培育教師人文博雅及教育志業精神之共同課程。

五、教育專業課程:為培育教師依師資類科所需教育知能之教育學分課程

   

六、專門課程:為培育教師任教學科、領域、群科專長之專門知能課程。

17. 依照「師資培育法」第七條之規定,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下列哪些課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