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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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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A 簽發之一紙記名支票給甲,甲背書轉讓給乙,乙再背書轉讓給丙,丙疏未注意提示期限,而於法定提 示期限過後始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以該支票已經發票人撤銷付款委託而拒絕付款,依票據法規定,丙得 向何人行使追索權?
(A)甲及乙
(B)甲
(C)乙
(D)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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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R2 國三下 (2015/05/07)
第122條第5項 執票人不於第45條所定期限內為見票之提示或作成拒絕證書者,對於發票人以外之前手,喪失追索權。

16. A 簽發之一紙記名支票給甲,甲背書轉讓給乙,乙再背書轉讓給丙,丙疏未注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