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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2.甲簽發無記名支票一紙交乙收執,經乙為空白背書後返還於甲,再由甲持以向丙借款,該支票後經提示未獲付 款,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B)乙為空白背書後返還於甲,構成設質背書
(C)乙不得為空白背書後返還於甲,該票據無效
(D)雖該票據有效,但丙仍不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R2 國三下 (2015/06/13)
第99條第一項 執票人為發票人時,對其前手無.....看完整詳解
1F
Ming Wen Chen (2015/03/04)
求解
3F
絢璃 高三上 (2021/08/13)

票據法§31
背書人記載被背書人,並簽名於匯票者,為記名背書。 背書人不記載被背書人,僅簽名於匯票者,為空白背書。

題目說乙為空白背書後返還於甲,代表他有簽名背書,只是沒有寫被背書人,才拿給甲,所以丙得對乙行使追索權!

52.甲簽發無記名支票一紙交乙收執,經乙為空白背書後返還於甲,再由甲持以向丙借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