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郵政匯票毀損時,得申請繳回,並領回匯款者,為下列何人? (A)僅匯款人(B..-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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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ckbin Chi 高二上 (2015/07/27)
第二十二條郵政匯票(不是郵政禮券)受款人之兌領請求權,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第二十三條郵政匯票逾前條期間未經兌款者,中華郵政公司應通知匯款人領回,匯款人不得要求退還匯費。 第二十四條郵政匯票遺失或毀損,匯款人或受款人(二者均可)得申請掛失或繳回,並領回匯款,原匯票即予作廢。 1.郵政匯票過期(.....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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