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甲簽發一張支票予乙,該支票的發票地為新北市,並以位於台北市的臺灣銀行敦化分行為付款地。依票據法規 定,該支票付款之提示期限至遲應於發票日後多久時間內?
(A)任何時間皆可
(B)一日內
(C)七日內
(D)十五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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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 B(9), C(61), D(328), E(0) #63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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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207
發票地與付款地為同一區者,七日內發票地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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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71273
新北市與台北市都是直轄市,故不在同一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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